屏蔽帖子

[复制链接]

升级   0.33%

发表于 2015-3-30 22:32:5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傻货、白痴、笨蛋、蠢货也算我有份。亏我还是知识分子论坛高手,竟被不删除的屏蔽帖子做回复,而被记警告,有一天也许会从论坛元老还掉连基本会员的回复也没了,惨吧!
请勿回复毫无意义的内容(包括纯字母、纯数字、乱打文字)违者将会被禁止发言!

升级   2.21%

发表于 2015-3-30 22:40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长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的。 谁都有犯小错误,失误的时候, 谁也不会拿你的一个小错误跟一个失误判你死刑阿 你把我们想的都太黑暗了。
请勿回复毫无意义的内容(包括纯字母、纯数字、乱打文字)违者将会被禁止发言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升级   0.33%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3-30 23:04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sanly 发表于 2015-3-30 22:40
长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的。 谁都有犯小错误,失误的时候, 谁也不会拿你的一个小错误跟一个失误判你死 ...

“长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的”真是版主的榜样。

谢谢领导的鼓励又给我N个荣誉感
请勿回复毫无意义的内容(包括纯字母、纯数字、乱打文字)违者将会被禁止发言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升级   2.21%

发表于 2015-3-30 23:07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chuang1067 发表于 2015-3-30 23:04
“长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的”真是版主的榜样。

谢谢领导的鼓励又给我N个荣誉感

我很看好你哟,加油。{:4_113:}
请勿回复毫无意义的内容(包括纯字母、纯数字、乱打文字)违者将会被禁止发言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升级   0.21%

发表于 2015-3-31 17:15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唉。。。。

你别说了。。。

你说的越多。。。。

我越觉得自己好像对你有很大的亏欠。。。

{:4_112:}

{:4_112:}

{:4_112:}

请勿回复毫无意义的内容(包括纯字母、纯数字、乱打文字)违者将会被禁止发言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升级   0.33%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3-31 20:02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跳舞 发表于 2015-3-31 17:15
唉。。。。
你别说了。。。
你说的越多。。。。

抱歉造成版主的困扰,发言仅是期望论坛的屏蔽帖子能删除。
一路有友交流,一起热爱论坛

请勿回复毫无意义的内容(包括纯字母、纯数字、乱打文字)违者将会被禁止发言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申请友链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VIP分享网论坛

GMT+8, 2024-11-23 19:55 , Processed in 0.058115 second(s), 18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